问: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支出包括哪些项目?补牙算不算?隆鼻、割双眼皮等医美算不算?
答:这里的“大病”并不是指具体病种,也不是一定要得重病,而是指看病的花费比较“大”。具体规定为: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,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(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)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,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,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。
也就是说,只有进入基本医保目录的医药费支出,才可以纳入汇算进行扣除,不在医保目录的,不能扣除。
举个例子。补牙、隆鼻、割双皮等,都属于医美范围,不在基本医保目录中,因此不能算大病支出;因感冒发烧引发的门诊、住院甚至ICU等医药费支出,在医保目录中,只要纳税年度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(包括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的支出,但只能分别累计,不能合并累计),就可以汇算。比如孩子去年看病累计自付20000元,那么20000-15000=5000元就可以纳入汇算。
问:同事之间收入差不多,为什么有些人补税,有些人退税?有人退得多,有人退得少?
答:退补税多少,主要是每个纳税人扣除情况不一样导致的差异。比如,二孩和一孩家庭、本人是否独生子女、本人是否有后续教育、有无公益捐赠等差异。同时还要考虑有没有工资薪金以外的收入。
问:有多项收入的,汇算时工资薪金以外的收入都要全额计入吗?
答:年度汇算对象是个人年度综合所得,指的是合并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特许权使用收入、稿酬收入四项。其中,工资薪金(包括一次奖金)全额计入,另外三项减扣计入,其中,劳务报酬与特许权使用收入按减扣20%计入,稿酬按减扣20%再打7折计入。
通俗理解,包括年终奖在内的工资薪金,都要100%计入;劳务报酬、特许权使用收入打8折计入;稿酬打5.6折计入。
纳税人在汇算时不需要自己计算,导入这些收入项目,系统会自动按比例计入。
问:外单位发的稿酬、劳务报酬等,有些在“个人所得税”App里能查到,有些查不到,查不到的也要汇算进来吗?
答:查不到的外单位收入,如果确实已经收到,可以采用手动增加方式添加,完整申报。
问:从外单外取得的收入,有些预缴个税显示为0,有些预缴不是0,两类都要汇算进来吗?
答:是的,都需要汇算进来,这样才能保证年度综合所得收入的完整性,得出正确的应纳税额。
问:去年我被公司派驻海外一段时间,驻外期间的收入要不要汇算?怎么汇算?
答:需要汇算。但汇算方式要看具体情况,比如工资是由国内发放,还是驻外机构发放,汇算方式不一样的,具体可以咨询税务机构。
根据规定,居民取得的境外收入,不能在“个人所得税”App里自助汇算,而要去税务部门办理。
问:汇算提交完成,发现填报有误,还能撤回修改吗?
答:可以。如果已经申请退税并已进入国库办理环节,要等国库办理结束之后再更正;如果未申请退税或者已经申请但退税流程还在税务机关受理、审核等环节,可以先取消退税申请之后更正申报。
在“个人所得税”App上汇算的,依次进入首页“我要查询”-“申报查询”,找到需要更正的申报,作废,再重新汇算。
问:汇算结果显示我要补税500多元,可不可以假装没看见?
答:不可以。补税不超过400元的,可以享受免申报,也就是可以不补税,但超过400元的,必须及时、足额补足税款,不然,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等级,受到多部门联合惩诫,同时还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。上一年度欠税的补缴截止日期是次年6月30日,也就是年度汇算截止日。
问:我是做保险销售的,扣除各种费用后,去年应纳税所得额28万多,汇算时新增了三项专项附加扣除,总额36000元,汇算结果告诉我可以退税7000多元。我看了一下,适应税率好像没有发生变化,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退税?
答:适用税率确实没变,但因为你的收入比较高,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部分最高税率已在20%。照此计算,增加36000元专项附加扣除额,退税结果当然会超过7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