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DSM中最重要的原则,SSC原则的前世今生——你只有知道它出生时人们付出的代价,才知道它现在存在于世的价值。
1972年,第二次女权运动正在美国如火如荼地展开着,女权团体和保守主义的拉锯战激烈而又持久,44岁的导演杰拉德·达米阿诺(Gerard Damiano)在夜店里遇到了R级片演员——23岁的琳达·褒曼(Linda Boreman)。
杰拉德握着手里的酒杯开门见山,“琳达,你知道现在女性平权主义风头正盛,可谓蹭热点的不二时机,趁现在我们拍上一部迎合女性的R级片,找一堆肌肉壮汉来当你的男主角,长得贼帅那种,你就中规中矩当个花瓶,保证各种年龄段通吃,赚钱跟下雨一样,你觉得怎么样?”
琳达翻了个白眼,指了指自己下体,“能不能别老盯着这里,有点创意行不行大哥?”又指了指自己的喉咙,“我最厉害的,可是这里。”
杰拉德咽了口唾沫,“你的意思是???”
琳达二话没说,拿起桌上的可乐瓶,整个从嘴里塞进了喉咙。
六个月后,依旧是1972年,如果那时你在纽约,你会发现大大小小的剧院、电影院门口都排着长队,甚至上一场还在放映,下一场的观众就已经在外等着了。纽约时报头版头条都被一部A片霸占,它的名字叫《深喉》(Deep Throat)。
它的情节很玄幻,讲的是琳达饰演的女主无法获得性高潮,去医院检查才发现,她的敏感点并不在阴道里,而在喉咙里……。而它表达的观点也很简单,就是“女性需要性高潮,无论它的方式多么地怪异。”
就它的拍摄技巧和美感来说,我保证如今把它挂在网上,它的下载量不会超过100次,但在当时,它几乎就像一颗深水炸弹,引爆了所有人内心刚刚被女权运动唤醒的小火苗。
它用20万美元的成本席卷了2亿票房,而在当时,一张电影票的价格是5美元,这几乎意味着每6个美国人里就有一个去电影院里看过这部A片。
女权主义者也借着这股东风,以此为宣传机器,大力的鼓吹女性性解放的思潮。
转折发生在1973年,琳达在自己的自传中指出,电影在拍摄过程中发生了性虐待、强奸、以及许多她没有同意发生的性行为。连电影中的辱骂桥段也是在他的前夫强迫下完成的,他的前夫甚至因为这个桥段获得了1250美元的报酬。
她要求禁播电影,她在采访时声泪俱下,“事实上,每有人再看一次这部电影,他们都在看着我被强奸。”后来琳达的支援者也细心地发现,在电影中的某些画面里,琳达身上有肉眼可见的瘀伤。
短短一年间,琳达从“女权解放运动”的矛头倒戈成为了“反色情运动”的标杆,给了当时的自由女权运动几乎致命一击,她成了运送进“女权城堡”的特洛伊木马,从内部来了个定点爆破,“琳达的案例”给女权运动者提了一个直击灵魂的问题:
“你们鼓吹的女性性解放,究竟是在帮助女性解放,还是在让一部分人更容易地满足自己的私欲?”
1973年3月1日,美国联邦法院正式裁定《深喉》为淫秽制品,并向电影的导演杰拉德、男主哈利·雷姆斯等60余人提起了淫秽控告,最终多人因此入狱。
1983年,十年之后,这帮锒铛入狱的人们陆陆续续获得了自由,聚在一起准备拍摄《深喉2》。
当时反色情派系的激进女权主义者麦金农在明尼苏达大学当教授,这老爷子一看,嚯,你们这些小兔崽子还《深喉2》呢,还想性虐待呢,打着女权主义的幌子拍电影赚钱,还给我们留下一堆烂摊子,于是瞬间提了个倡议:把色情作为侵犯女性公民权利的行为写进刑法,允许被色情制品侵害的女性控告色情制品经销商和生产者。
这个提议可不得了,史称“麦金农条例”,一旦通过,不光卖A片犯法,演A片也犯法,那谁知道你是在演还是在自己玩呢?毫不夸张的说,这个条例一出,当时整个美国色情业都在瑟瑟发抖。
有人要问,48号你讲了这么久,也没看出这篇文章和bdsm以及SSC原则有啥关系哇,先别急,关系马上就来了,让我们来看看麦金农条例里对于色情的具体定义。
“色情”是指通过图片或文字对妇女进行露骨的性关系描绘,其中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:
A.将妇女视为性用品,商品化或物化女性;
B.将妇女视为享受屈辱或痛苦的性对象;
C.将妇女视为在强奸,乱伦或其他性侵犯中经历性快感的性对象;
D.将妇女捆绑、禁锢或将其视为有权使其身体受伤的性用品。
所谓城门失火,殃及池鱼。当时的BDSM团体中,并没有一个明晰而统一的论调,有一些人认为我们需要让参与者都“自愿同意”;有一些则认为承担一定的未知和风险才是BDSM的好玩之处,这样零散和分裂的状态几乎正中了麦金农条例的杀伤火力范围,虽然麦金农条例在联邦法院被裁定违宪,但它在美国一些州乃至英国、加拿大依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——即BDSM可能是色情的,需要被制止的。
1987年,曼彻斯特警方获取了一盘番号为“KL7”的录像带,录像带中一个男性用针穿刺了另一名男性的生殖器,并伴有踢打等暴力行为。
警局反淫秽出版组的迈克尔哈姆斯——迈Sir问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,基层民警小李说,“我觉得这个男生鸡儿都这样了,恐怕是死了,这是一起暴力凶杀案!”
于是确认过眼神,是要抓的人,案子一秒定性,曼彻斯特警方开始调查“KL7”,并寻找视频中的男性。
1987年11月4日,警方确定了视频中的三人,分头前往他们家里突袭,逮捕令上的理由写着,“认为某人可能在这三人制作录像带的途中死亡。”
警方在三个人的住处找到了另外400多份录影带,其中的内容多与鞭打、滴蜡有关。唯一遗憾的是,并没有人被发现死亡。
三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坚称,拍摄时所有人都是自愿同意的,不存在任何强迫行为,但警局迈Sir坚称,“大家还记得《深喉》这部电影吗?还记得女主角琳达的遭遇吗?这种鲁莽和不断升级的暴力,如果不加以控制,最后一定会导致谋杀。”
迈Sir的动情告白引起了主流社会的共鸣,大家拉起横幅到街上声援迈Sir,群情激愤间,就差高喊“烧死同性恋,打死虐待狂”了。
11月6日,曼彻斯特警方和下属两个郡的警局开了一次扩大会议,决定扩大调查的范围,动用3只警犬以及16名警察,调查同性恋及BDSM团体,行动代号“Spanner”。
11月11日,伯明翰的一个社团被警方破门而入,缴获大量施虐受虐用具,同一天,一家同性恋杂志社也被突袭,一些编辑和地下联络人士被带走调查。
1989年,包括“KL7”三人在内的16名男子被指控100多项罪名,包括“发生实际身体伤害的非法袭击事件”,刑期最高的人布朗被判了4年半,布朗的辩护词是“所有人的所有行为,包括身体伤害都是经过每个人的自愿同意的,我们没有强迫、逼迫任何人做任何事。”
但审判法官Baron的陈词是“施虐者沉溺于残酷,受虐者遭受侮辱,面对暴力的邪教,社会有权,也有责任保护自己。”
至此,终于有一个出自法院的正式裁定,明文指出BDSM是非法行为,尤其在男同性恋中。
大家终于品尝到了默不作声、一盘散沙的苦果。
当“麦金农条例”发布时,曾有美国的SM社团想组织反对示威游行,但根本没人在乎这件事,“这是针对色情的条款,与我们八竿子打不着”;当“KL7”成员被捕时,也没有人想站出来与主流舆论和警察作对;但当16人因私人的sm玩乐被判刑时,大家终于觉醒了,大家终于发现,默不作声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就是满天繁星中的无底黑洞,你不去理它,它最终会一颗一颗地,把所有人全部吞噬。
觉醒了的人们逐渐学会抱团取暖,一场大反击就此拉开序幕。
1990年,伦敦同性恋社团Gay London Policing Group公开指责这些判决是“侵犯人权”的,社团书记安德鲁·普德帕特要求政府保障公民“法律规定的隐私权”。
1991年2月16日,5000人组成的性少数游行方阵在伦敦聚集,他们穿过伦敦市中心,抗议法院对16人的有罪判决。
同时,BDSM内部也在网络上展开了大讨论,他们一边反思,究竟是什么样的言行和偏见让主流社群这么不待见他们,一边激烈地辩论,BDSM群体究竟该以怎么样的姿态去与主流的空间碰撞。
在这之前,不少人认为“BDSM是卧室里的事,大家彼此知道就好了,没有必要拿出来讨论。”但在公权力迫害,成员被有色眼镜歧视,甚至有人被判刑的状态下,这种观点一夜之间就销声匿迹,几乎所有人都认同,对内组织社群也好,对外给个说法也好,这个群体需要一个共同一致的共识。
大卫·史坦恩(David Stein)在1984年为BDSM及其他少数群体写的一篇论文《安全、理智、知情同意:一个口号的演化》(Safe Sane Consensual: The Evolution of a Shibboleth)在此时被重新提及,大家这才纷纷发现,艹,原来早就有人提出这么牛逼的观点了呀,简直是“群龙无首时,飞来点睛笔”呀!那还等啥,就它了呗!
Safe Sane Consensual: The Evolution of a Shibboleth
这就是被无数人嗤之以鼻的,在西方却是用16人失去自由以及无数有志之士在网上磨嘴皮子辩论出的现代BDSM基本共识:SSC原则。
安全、理智、知情同意是翻译自英文的safe, sane and consensual,SSC为其缩写。它是现代BDSM社群中很大一部分的人所使用的原则之一,用来形容他们的哲学观,将安全、理智、知情同意当作一个要求安全的口号。
它的原则就是进行BDSM时应该做到:
安全:应当试图确认出风险,并且防止它对健康造成危害。
理智:所有活动应当在头脑清醒与明智的状况下进行。
知情同意:所有活动应当在所有参与成员完全知情同意其内容下进行。
这个共识试图向主流社会展示BDSM群体的新面貌:我们是理性的,我们是有秩序的,我们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追逐我们被宪法赋予的自由。
达成了此共识之后,所有BDSM人似乎拧成了一根绳,1992年8月,BDSM人甚至成立了一个民间竞选组织,竞选的纲领就是“要求承认施虐受虐是人类性行为中有效,感性且合法的一部分”,接下来一个月,这个组织策划了多场示威游行活动,并发布实时通讯,科普BDSM知识。
最终,1992年9月,在他们的努力下,我们的始作俑者警官迈Sir引咎辞职。
为了扩大战果,11月28日,伦敦组织了第一届SM骄傲游行(SM Pride Parade),700多名BDSM爱好者举着示威牌横穿伦敦中心。
1995年,第一支支援BDSM 群体的信托基金建立,名为Spanner Trust,旨在为任何因性行为遭到歧视的人提供帮助。
同年12月,英国法律委员会起草了一份建议书,建议将基于SSC原则的BDSM行为合法化。
至此,BDSM群体终于同自己内部,也与主流社会建立了一个可以彼此共存的共识。
在以史为镜时,我们会发现我们的圈子目前的处境,一如几十年前西方未达成共识时的各自为战和混沌。
在上一篇文章里,我在文末向大家介绍SSC原则,许多人嗤之以鼻,他们认为“这是什么鬼,我为什么要去遵守它?”,或者“我怎么玩关你屁事?你凭什么要求我跟你一样?”或者“什么SSC原则,还不是你自己编出来忽悠人的,强行输出价值认同,一股知乎逼风的恶臭味。”
诚然,我没有资格要求大家做任何事,我也并非倡导大家一定要遵循SSC原则,我只是想告诉大家,每一个共识的诞生都不会容易,背后甚至还会有流血和牺牲,所以如果有朝一日,我们也能建立自己的共识的话,大家一定要多多珍惜,每个人都可以不为自由而战,但也不要为高墙舔砖。
1992年,因SM被判决入狱的布朗在服刑时写了一首诗,现在看来,恰似对我们这个时代的预言。
在生锈的栏杆间,
敲出统一的声响。
所有的角落里,
逐渐没有落脚的地方。
我沉默了太久,
想说话时早已哑口无言。
REF:
[1]Smith, David(December 1987). “Police Silence Over Gay Murder Mystery”. HimMagazine.
[2] Woods, Chris (11 December 1992).”Spanner appeal – the wait begins”. Capital Gay.
[3] “Archive– Deep Throat”. Fused Magazine.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on December 3, 2007. Retrieved January1, 2008. GerardDamiano edited the film to its music, so the actions would match and the beatwould match … like up and down strokes on the old shaft … it was prettyclever.
[4] Weber, Bruce(January 14, 2012). “Joel J. Tyler, Judge Who Pronounced ‘Deep Throat’Obscene, Dies at 90”. The New York Times. Retrieved January 15, 2012.